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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称呼的礼仪

  • 雨不眠的下
  • 2024-03-28 12:30:36
精选回答

关于称呼的礼仪

(一)称呼正规

在工作岗位上,人们所使用的称呼自有其特殊性。下述5种正规的称呼方式,是可以广泛采用的:

1、称呼行政服务。在正式场合下,尤其是在具体工作之中,以交往对象的职务,如行政职务相称,以示敬意有加、身份有别,这是接待活动中最常见、最正规的一种称呼方式。

2、称呼技术职称。目前的社会,正处于知识经济的时代,有文化、有知识、有技术的人士受到普遍的尊敬。在接待活动中,对对方人员中具有技术职称者,特别是具有*、嘴*技术职称者,在工作中可直称其技术职称,以示对其敬意有加。

3、称呼学术学位。与前一种情形相类似,在交往中,特别是要实际工作中或学术活动中,以交往对象的学术学位相称,既可增强现场的学术气氛,又可增加被称呼者的权威。

4、称呼职业名称。在接待活动中,当接待人员仅仅了解接待对象所从事的具体行业,而不清楚对象的行政职务、技术职称或学术学位时,直接称呼被称呼者的职业名称,往往也是可行的,是另一种不失礼的方式。比如,可以统称教员为“老师”、称医生为“大夫”,称警察为“警官”等等。

5、称呼通行尊称。通行尊称,也称为“泛尊称”,它通常适用于各类被称呼者。诸如“同志”、“小姐”等等,都属于通行尊称。不过,其具体适用对象同样小有差别。

(二)区分对象

当面对不同行业、不同职务、不同身份乃至不同性别的接待对象时,接待人员还须根据交往对象的不同,而在称呼上有所区别。一般说来,对于成年人,可以将男士称为“先生”,将妇女称为“小姐”、“夫人”或“女士”。这是目前通行的“泛尊称”。在称呼妇女时要注意,对已婚者应称“夫人”,对未婚者或不了解其婚否者可称“小姐”,对于不了解其婚否者亦可称之为“女士”。此外,在不同的场合还有不同的讲究,具体而言,主要有下列几点需要特别重视:

1、在政务活动中,除了可以使用“泛尊称”外,还可以称呼对方的行政职务。

2、在军事交往中,对于军界人士,*的称呼是称其军衔。对于行政职务,一般不必称呼。

3、在宗教活动中,对于神职人员,一般均应以其神职相称。有两点要特别加以注意:*,切勿在称其神职时出现差错;第二,越是正式的场合,越应当在称其神职时采用全称。

4、在一般场合中,对于*、研究员、工程师、律师、法官、医生、博士等职称、职务或学位拥有者,均可直接以之相称,对方人士会感觉*“顺耳”。

(三)有主有次

在实际工作中,接待人员往往需要在同一时间之内对多名接待对象同时加以称呼。在这种情况下,既要注意在称呼对方时面面俱到,又要注意在称呼对方时有主有次。所谓有主有次,通常指的是在需要同时称呼多名接待对象时,*要首先分清主次,然后再由主到次,依次而行。在实际操作中,其标准做法有下列4种:

1、由尊而“卑”。它的具体含义是,称呼多名人士时,应当自其地位较高者开始,自高而低,按顺序进行。

2、由疏而亲。它的具体含义是,若被称呼的多名人士与自己存在亲疏之别,为避嫌疑,一般应当首先称呼其中与自己关系生疏者,然后再称呼其中与自己关系亲近者。

3、由近而远。有时不便细分多名被称呼者的“尊卑”、亲疏,那么则不妨以对方距离自己的远近来进行,即先称呼距离自己最近者,然后依次称呼距离自己较远者。

4、统一称呼。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对多名称呼者不必一一称呼,或者不便一一称呼时,则可采用统一称呼对方的方式作为变通。例如,以“诸位”、“大家”、“各位来宾”、“女士们、先生们”等方式直接称呼对方。

(四)防止犯忌

在接待活动中,千万注意不要因为称呼而冒犯对方的禁忌。一般而言,以下4种错误称呼,都是接待人员平日不宜采用的:

1、错误的称呼。在称呼接待对象时,千万不能有*形式的差错。因为不论是何种差错,显然都是*失礼的。

2、庸俗的称呼。某些市井流行的称呼,因其庸俗低级,格调不高,甚至带有显著的黑社会风格,在接待活动中应当*禁止使用。接待人员在正式场合如采用低级庸俗的称呼,则是既失礼,又失自己身份的。

3、绰号性称呼。在接待活动中,对关系一般者,切勿擅自称对方的绰号,也不应以道听途说而来的绰号去称呼对方。至于一些对对方具有讽刺侮辱性质的绰号,更是严禁使用。接待人员*要记住,在*情况下,当面对绰号称呼他人,都是不尊重对方的表现。

4、地域性称呼。有些称呼,诸如,“爱人”、“对象”、“师傅”、“小鬼”等,具有很强的地域性特征。一旦对其不分对象地滥用,往往难免出错。

5、简化性称呼。在正式场合,有不少称呼不宜随意简化。例如,把“张局长”、“王处长”称为“张局”、“王处”,就显得既不正规,又不礼貌。

6、无称呼。在需要称呼接待对象时,*要有适当的称呼。若是根本不用*称呼,或者代之以“喂”、“嘿”、“下一个”、“那边的”以及具体代码,都是极不礼貌的。

7、距离不当的称呼。在接待活动中,若是与仅有一面之缘者称兄道弟,或者称其为“同学”、“战友”、“朋友”、“*”等,都是与对方距离不当的表现,接待人员应当避免使用此种称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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