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人民*及有关部门开发并经人力社保部门认定,用于过渡性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岗位
公益性岗位是指各级人民*及有关部门开发并经人力社保部门认定,用于过渡性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岗位。主要包括满足公共利益和就业困难人员需要的非营利性基层公共服务类、公共管理类岗位,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管理类、*技术类岗位。社会公共管理类岗位具体包括劳动*协理员、交通协管员、城管市容协管员、市场管理员、环保监察协管员、园林管护员、社会治安协管员等岗位。
根据就业促进法,*投资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应当优先安排符合岗位要求的就业困难人员。目前,人力资源社会*、交通、水利、农业农村、扶贫、林业草原等部门均设立公益性岗位,安排相应人员。公益性岗位补贴包括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两项补贴之和不低于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40%,不高于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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