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在*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在南宁市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一且获得了《独生子女父母证》的人员,主要可以获得以下补贴:
1、从领取独生子女证到子女满18岁为止,每月发放*奖励费。
2、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可以增发5%的退休金,增发后的退休金不得超过本人原工资总额。未享受奖励的城镇独生子女家庭,男性满60岁、女性满55岁,每人每月按照上一年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的5%发放奖励金。
3、农村独生子女户、双女结扎户或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免交居民*费用。居民养老保险费用也可以由地方全额或部分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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