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办属于市委农办机构,属于机关编制。
扶贫办主要职能职责有:
1、贯彻落实党和*扶贫开发、老区建设工作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县扶贫开发的政策、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和*检查;
2、研究和制定全县扶贫开发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3、指导贫困乡镇和重点村开展扶贫开发工作,总结推广扶贫开发工作中的典型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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