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定:禁止在法定休息日、节假日全天及工作日12时至14时、18时至次日8时,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内进行产生噪声的装修作业。
如果出现违法规定的情况,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对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噪声污染行为予以制止,并及时向有关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管理部门报告。如果物业公司沟通协调无果,业主可自行向环保部门进行投诉,或联系当地城市管理部门或110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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