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三股势力是指*恐怖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宗教*势力。
2001年6月15日,上合组织签署《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主义上海公约》,*对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主义作了明确定义。所谓*恐怖势力,是指通过使用*或其他毁灭性手段制造恐怖,以达到某种政治目的的团体或组织。所谓民族分裂势力,即从事对主权*构成的*政治框架的一种分裂或分离活动的团体或组织。宗教*势力是指打着宗教的名义,利用“宗教‘’作掩盖传播*主义思想主张、从事恐怖活动或分裂活动的社会政治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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