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倍余额递减法是一种加速折旧计算方法,其特点是在固定资产使用的前期,每年的折旧额较大,而在后期,每年的折旧额逐渐减小。这种方法主要适用于那些在使用初期贬值较快的资产。
使用双倍余额递减法时,首先需要确定固定资产的账面原值、预计使用年限和预计净残值。年折旧率的计算方法是将2除以预计使用年限,然后乘以100%。例如,如果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则年折旧率为2/5×100%=40%。接着,年折旧额的计算公式是固定资产期初账面净值乘以年折旧率。期初账面净值是指固定资产的原值减去累计折旧。例如,如果固定资产的原值为100,000元,累计折旧为20,000元,则期初账面净值为80,000元。如果年折旧率为40%,则年折旧额为80,000×40%=32,000元。
在固定资产使用的最后两年,双倍余额递减法的使用方式会发生变化。由于在最后两年改用平均年限法,每年折旧额的计算公式为(固定资产原值-累计折旧-预计净残值)/2。这一步骤确保了固定资产账面价值的均衡下降,并反映了资产在接近报废时的残值。
总的来说,双倍余额递减法提供了一种在资产使用初期快速折旧、在后期逐渐减缓折旧速度的方式。这种方法适用于那些在初期快速贬值、在后期贬值速度减慢的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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