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编
住建局的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其前身是1979年3月12日中共*批准成立“*城市建设总局”,直属国务院,由*基本建设委员会代管。2008年3月15日,根据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建设部”改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8年3月,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管理职责整合,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和草原局,由新组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管理。
建设局,又称住建局,全称为住房与城乡建设(规划)局。县(或设区)一级主管建设行业的行政部门。建设局与住建局是一个概念,只是称呼不同而已,决定于当地*编办的机构命名。
贯彻落实党和*住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实施省有关住房*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政策和地方标准。拟订*住房*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并*实施。拟订*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和省住房*资金安排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性住房建设项目融资工作。组织拟订*各类棚户区改造政策并*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性住房资产监管工作,依法维护资产的*完整。
主要职责
(一)承*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拟订住房*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廉租住房规划及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有关廉租住房资金安排,*地方组织实施。编制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实施。
(二)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拟订适合国情的住房政策,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订*住房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研究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
(三)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起草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
依法组织编制和实施城乡规划,拟订城乡规划的政策和规章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城镇体系规划,负责国务院交办的城市总体规划、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审查报批和*实施,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的审查,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的科技发展规划和经济政策。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建设局设6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与之合署办公)
(二)计划财务审计科
(三)城乡规划管理科
(四)城市建设科
(五)建筑管理科
(六)住宅与房地产业科监察室。为市监察局的派驻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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