摊余成本法和市值法的区别是:对于基金投资者特别是货币市场基金投资者而言,“摊余成本法”是一个颇为熟悉的专用名词。自2003年*公募基金行业*只货币基金产品成立以来,就开始采用摊余成本法计价。所谓摊余成本法简单来说就是将到期收益分摊到每*进行返息。
举例而言,某只货币基金以100元的单价买了1年期利率为2.5%的国债,货币基金便将这2.5%平摊到每*,也就是2.5%/365天,再乘以买入的金额,所以这笔投资收益每天都是固定的。
目前摊余成本法是采用实际利率进行摊销,所以如果是折价或溢价买入债券,那么每天的收益计算会复杂一些,并不是每天收益为固定值,但还是可以近似理解为“将到期收益分摊到每*”。
因此可以看到,货币基金每日单位净值都是1,是没有变动的,变化的是每日*收益和七日年化来反应基金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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