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或多个整数的公因数只有1的非零自然数。
举例:2和3,公因数只有1,为互质数。
定理:
1、多个数的若干个最大公因数只有1的正整数,叫做互质数。
2、两个不同的质数,为互质数。
3、1和任何自然数互质;两个不同的质数互质;一个质数和一个合数,这两个数不是倍数关系时互质;不含相同质因数的两个合数互质。
4、任何相邻的两个数互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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