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行政级别是指在*大陆根据各高等学校的不同而有相应的行政级别。通常大家所说的行政级别是指高校校长(党委书记或者院长)的行政级别。
*大陆有32所高校行政级别都为副部级(其中,将副大军区级的国防科技大学也排列于此),具体名单如下:
北京市(7所)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人民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农业大学
天津市(2所)天津大学、南开大学
东北地区(3所)哈尔滨工业大学、吉林大学、大连理工大学
陕西省(3所)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上海市(3所)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
江苏省(2所)南京大学、东南大学
湖北省(2所)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
湖南省(2所)中南大学、国防科技大学
安徽省(1所)*科技大学
福建省(1所)厦门大学
广东省(1所)中山大学
浙江省(1所)浙江大学
四川省(1所)四川大学
重庆市(1所)重庆大学
山东省(1所)山东大学
甘肃省(1所)兰州大学
另外,一般本科以上高校都是厅局级,专科高校是副厅局级。省属高校一般都是正厅或者副厅级别,其中归属省*直属的为正厅级,归属省教育厅的为副厅级。
但是,2010年发布的《*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学校等事业单位“取消实际存在的行政级别和行政化管理模式”,高校行政级别的取消从此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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