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实用文库 > 朔平属于哪个城市

朔平属于哪个城市

  • 折青杏
  • 2024-04-09 13:17:59
精选回答

朔平属于哪个城市?

朔平属于山西省朔州市。

古县名。金以玄德县改置,治今内蒙古自治区巴林右旗西北察罕木伦河西岸白塔子。为庆州治。元废。

公元1725年,在右玉城设置朔平府。分管朔州(朔县)、左云、马邑、平鲁、右玉,代管宁远厅(即现在的凉城县)。

右玉本是历代军事要地,明末清初外族经常犯境,其战略地位更显得突出。康熙二年,在杀虎口设立副将,分管朔县的利民东路营、北楼营,偏关县的偏关、老营堡,河曲县的沙保营、水泉营等地。康熙30年,正式在杀虎口增兵,设立马队2营、步营8营,增添精兵一千,从宁武调来赵宋(宁夏人)任副将。康熙33年,鄂尔多斯部落首领具勒宋拉巴,提出向清朝进贡马匹、骆驼时不再走张家口,想改走杀虎口。经清政府批准后,在杀虎口设立章京(办理处事官员)二员,笔帖式(办理外商官员)二员,披甲(特种兵)40名。同时在右玉城设将军,统领八旗官兵万余驻扎右玉城附近。这样,右玉城和杀虎口人口骤增,据史料记载杀虎口达万余口,右玉城2万余口。

雍正3年(1723年)2月,山西巡抚(相当现在省长)诺珉,奏请雍正皇帝在右玉增设朔平府治,大体理由是:军民增多,右玉人口骤增,是山西通往外蒙主要交通要道。同时右玉远离大同二百多里,如要审理案件,居官者长途跋涉,为民者更为不便。为此,应该设府,将右玉、左云、平鲁三卫改为县,将大同府所属的朔州、马邑县划归该府管辖,府治设在右玉城。同时在明正统年间,将边外的玉林卫迁到右玉,故将右卫改为右玉县。这一奏请于雍正3年2月23日批准。府名由内阁拟定为朔平府。雍正3年6月,朔平府刻章换印。同年7月28日,批准右玉县为附郭首县。朔平府设立经历司经历(官名)一员,将大同府驻扎右玉管理八旗粮饷的西路同知改为朔平府管理粮饷同知,将大同西路同知所属的常盈库、常丰库改为朔平府常盈库、常丰库。

朔平府第一任知府为徐荣畴,是江南华亭人。右玉县第一任知县为陈有年,河北文安人。

雍正3年12月,在右玉城东街建立朔平府文庙学署,用银4052两,学官衙署(文庙东街)用银340两,加上其它用银共用17574两。

雍正4年春季,大兴土木修建朔平府衙署(即后来的右玉城人委会),用银6493两。修建右玉县衙门(城东南火神庙附近)以及典吏衙门、监狱,用银3214两。同时在城内西街设立将军府,在城西北设立中军守备署,西街设立粮饷理事同知署(人称二府衙门),仓街设立仓大使署,在朔平府署衙内设立经历司署。满兵八旗还设立了副都统署两所,协领署12所,佐领署72所,防御署72所,骁骑校署72所,共建房屋2090间。

因设府、设县,在右玉城及附近(当时规定除镶黄旗、白旗可在城内建房外,其它六旗均在城外盖房)共建房屋万余间,各式衙署三十多处,庙宇五十多处。就在同时期,先后修建了社稷坛、普济堂、税厅、都统府、城守署、演武厅、粮饷府等,重修了大南山的显明寺,雷公山的慈云寺,混元峰(杀虎口樊家窑)的元天上帝庙、斗母宫,右玉城南北岳庙等。

朔平府设立之后,还建立了朔平府学,设置教授一员(由威远卫教授担任);又设右玉县教谕(分管教育官员)一员,设训导(负责学校官员)一员。并按照清朝政府规定,朔平府定为文武生童20名,右玉县生童15名。

雍正3年,请示重修右玉城,预算38000两白银,两次请示均因用银数量过多而未批准。后又重新预算为28481两,于雍正7年(即1729年)2月10日批准预算。同年4月20日兴工修建,共动土工72处,砖工66处。重建了西、北两个城楼,东、南两个城楼。每个门楼挂了匾额,南曰“紫塞金汤”,北曰“严疆锁钥”,东曰“拱获燕云”,西曰“屏藩河朔”,重建了东北、西北两个角楼,重修了东南角楼。城墙修敌台23个,垛口564个。此次重修右玉城,总计用长砖841380块,方砖92800块,石灰3827900斤。用木瓦泥石匠人8744名,用土工119848个。此次修城,朔平府知府刘士铭,右玉知县陈有年、经历司周成,平鲁教授王霷,常盈库大使王基,杀虎口巡检王之杰,右玉县典吏傅大化等人,作出了卓著功绩。

为了加强杀虎口防范治安工作,特设巡检一员(县里派出官员,相当于副县长)。又因威远堡地广民稀,匪奸易藏,也设巡检一员。

到清乾隆年间,因绥远(今内蒙古)逐渐繁荣昌盛,出于军事上的需要,右玉驻扎的将军迁到绥远城(即今呼和浩特市),大量驻军随之北迁。朔平府城随着军事地位的变迁,人口逐渐减少,繁华走向萧条。朔平府最后一任知府文麟,于宣统二年三月到任。一年后,辛亥革命爆发,推翻清政府,中华民国成立后,即撒销了朔平府,归雁门道管辖。

朔平县,古县名。金以玄德县改置,治今内蒙古自治区巴林右旗西北察罕木伦河西岸白塔子。

声明:本文内容及图片来源于读者投稿,本网站无法甄别是否为投稿用户创作以及文章的准确性,本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请将本侵权页面网址发送邮件到 jubao-mail@foxmail.com,我们会及时做删除处理。

发表评论

最新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