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标准汉语
普通话是现代标准汉语的另一个称呼,是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官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的通用语。汉语不等同于普通话,推广普通话并不是要人为地消灭方言,主要是为了*方言隔阂,以利社会交际,与人民使用传承方言并不矛盾。语音,词汇和语法是构成语言三要素,普通话的定义从这三个方面限定和规范了普通话的内涵和表达。
这里需要注意的几点
语音标准是就整体来说的,并非北京话中的每一个音都是规范的,北京话并不是普通话;普通话的词汇是以北京话词汇为基础,具体词汇的读音,释义、用法,可参考目前通用的,*有关语言文字机构组织编纂的现代汉语词典、辞海等;一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是指区别于文言文,“五四”时期以前的早期白话文,不典范现代白文以及方言作品家等现代*作,理论家的*作品(如鲁迅、郭沫若、茅盾等人的代表作,*、*等人的论著)和发布的各种书面文件(如法律文本、通告、政令)等。
就词汇标准来看,普通话“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指的是以广大北方话地区普遍通行的说法为准,同时也要从其他方言吸取所需要的词语。北方话词语中也有许多北方各地的土语,例如北京人把“傍晚”说成“晚半晌”,把“斥责”说成“呲儿”,把“吝啬”说成“抠门儿”;北方不少地区将“玉米”称为“棒子”,将“肥皂”称为“胰子”,将“馒头”称为“馍馍”。所以,不能把所有北方话的词汇都作为普通话的词汇,要有一个选择。有的非北方话地区的方言词有特殊的意义和表达力,北方话里没有相应的同义词,这样的词语可以吸收到普通话词汇中来。例如“搞”、“垃圾”、“尴尬”、“噱头”等词已经在书面语中经常出现,早已加入了普通话词汇行列。普通话所选择的词汇,一般都是流行较广而且早就用于书面的词语。近年来,*语委正在组织人力编写《现代汉语规范词典》,将对普通话词汇进*作出规范。
普通话的语法标准是“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这个标准包括四个方面意思:“典范”就是排除不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作为语法规范;“白话文”就是排除文言文;“现代白话文”就是排除五四以前的早期白话文;“著作”就是指普通话的书面形式,它建立在口语基础上,但又不等于一般的口语,而是经过加工、提炼的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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