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设局、公路局,兵团交通局,伊犁州交通局,各地、州(市)交通局: 根据交通部质监总站《关于印发公路水运工程试验*人员考试办法的通知》(质监综字〔2007〕4号)及交通部质监总站《2007年公路水运工程试验*人员考试计划》,交通厅拟于2007年11月24日至25日组织我区2007年第二次公路工程试验*人员考试。
2、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路*工程师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材料、公路、桥梁、隧道、交通*设施和机电工程。
3、试验*工程师应当通过公共基础科目和任意1门*科目的考试;从事试验*工作2年以上且具有相关**职称的考生可免试公共基础科目。
4、二、公路*员考试科目为:材料、公路、桥梁、隧道、交通*设施和机电工程。
5、试验*员应当通过任意1门*科目的考试。
6、三、每个考生每次最多只能报考3个科目,材料和交通*设施2个科目只能选考其中1个科目,公路和隧道两个科目只能选考其中1个科目,桥梁和机电工程2个科目只能选考其中1个科目,单科考试成绩2年内有效。
7、四、试验*员的报考条件 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及2年以上所申请*的工作经历,或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或具有初级*技术任职资格; 五、试验*工程师的报考条件 取得中级或相当于中级(含*技师)以上工程*技术任职资格,有1年以上所申请*的试验*工作经历,且满足以下相关*学历的年限要求之一的: (一)获博士学位当年; (二)获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技术工作3年以上; (三)获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从事工程*技术工作4年以上; (四)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技术工作5年以上; (五)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工程*技术工作7年以上; (六)工作后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工程*技术工作6年以上; (七)工作后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工程*技术工作8年以上; (八)相关*中专毕业后,从事工程*技术工作12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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