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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的报名要求有什么

  • 笛声何处
  • 2024-03-26 10:54:06
精选回答

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4)高等学校法律*本科毕业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律*本科毕业并具有法律*知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自治县(旗),各自治区所辖县(旗),各自治州所辖县;国务院审批确定的*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县级市、区);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等中部六省比照实施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的县(县级市、区)(不属于*或者省扶贫开发重点的县级市、区除外);内蒙古、广西、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西部九省、自治区所辖县(市、区);重庆、陕西省(市)所辖县(包括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级市、区和享受民族自治地方政策的县级市、区);西藏自治区所辖市、地区、县、县级市、市辖区,可以将报名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法律*专科学历。

放宽报名学历条件政策的适用以户籍为准,期限截至2011年12月31日。(《司法部关于确定*司法考试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意见》(司发通[2007]38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中部六省比照实施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和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范围的通知》(国办函[2007]2号))

(5)品行良好。

普通高等学校2012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司法考试。

持香港、澳门、*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报考学历(学位)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司法考试。

(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机关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公证员执业证的;

(3)被处以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司法考试期限未满或者被处以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司法考试的;

(4)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形式骗取报名的。

已经领取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员、已经领取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但尚未取得高等学校本科以上毕业学历人员,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司法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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