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的典故?
在关商鞅的典故有:一、因事制礼
正当商鞅辅佐秦孝公酝酿变法时,旧贵族代表甘龙、杜挚起来反对变法。他们认为利不百不变法,功不十不易器。“法古无过,循礼无邪。”商鞅针锋相对地指出:“前世不同教,何古之法?帝王不相复,何礼之循?”“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古。汤、武之王也,不循古而兴;殷夏之灭也,不易礼而亡。然则反古者未必可非,循礼者未足多是也。”从而主张“当时而立法,因事而制礼”(《商君书·更法篇》《史记·商君列传》)。这是以历史进化的思想驳斥了旧贵族所谓“法古”“循礼”的复古主张,为实行变法作了舆论准备。
在关商鞅的典故有:二、徙木立信
前359年秦孝公任商鞅左庶长,开始变法。但当时在秦国上下普遍都对商鞅和新法都持怀疑态度。
为打消大家对新法的怀疑,使新法能顺利实施。商鞅在当时秦国都的北门处立了一个大木杆,宣布,谁能把这个木杆从北门扛到南门,就能得到很大的奖赏。开始时,大家都是观望,没人去做,后来有个人做到了,果然就得到了很大的奖赏。于是,老百姓都相信商鞅和新法了。
在关商鞅的典故有:三、作法自毙
前338年,秦孝公崩,惠文王即位,公子虔告商鞅谋反,商鞅逃亡至边关,欲宿客舍,结果因未出示证件,店家害怕“连坐”不敢留宿,自是“作法自毙”
商鞅在秦国实行变法之初,为了能取得百姓的信任与支持,便在国都咸阳的南门立了一根三丈长的木杆,声明说,谁能将这根木头搬到北门去,便赏他十金,事小而赏重,老百姓都觉得很奇怪,谁也没有干。商鞅又宣布:“能搬到北门去的,赏五十金。”重赏之下必有勇夫,有一中年汉子抱着试试看的心情给搬了过去,商鞅立即给了他五十金,以此表明他说话是算数的。接着便颁布了他变法的命令。
商鞅是战国时期政治家、改革家、思想家,法家代表人物,卫国人,卫国国君的后裔,姬姓公孙氏,故又称卫鞅、公孙鞅。后因在河西之战中立功获封商于十五邑,号为商君,故称之为商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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