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中的劳务报酬
劳务费,即个人所得税中的劳务报酬,是指个人独立从事各种非雇佣的劳务所获得的报酬。
它与工资薪金所得的主要区别在于,劳务报酬来源于个人从事自由职业或其他非传统雇佣劳动所获得的收入,如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计、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等。
此外,劳务费也见于项目实施过程中支付给参与项目的研究生、博士后、访问学者和项目聘用的研究人员、科研辅助人员等的劳务性费用,以及支付给临时聘请的专家咨询、评审、验收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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