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编制
消防属于行政编制,已经划归应急管理部管理。消防员实行全程退出机制,不适合继续从事消防救援工作以及因其他原因,经组织批准的,安排退出。消防员退出安置具体办*在由人力资源社会*部会同退役军人事务部和应急管理部研究制定。*专职消防队队员的工资应当不低于本地区事业单位职工的平均工资水平,享受事业单位职工的福利待遇;企业事业单位专职消防队员的工资应当不低于本单位一线生产职工的平均工资水平,享受生产职工的福利待遇。
专职消防队的组建单位应当按规定为专职消防队员办理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并为专职消防队员购买必要的商业保险。
专职消防队员参照*消防队队员休假制度,每年应当安排二十天的假期,休假期间享受在岗各种福利待遇。
专职消防队和专职消防队员在灭火救援和消防*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当地人民*、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消防的工作职责
1、承担*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普及消防知识;
2、定期进行防火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和个人落实防火*制,及时*火灾隐患;
3、建立防火检查档案,按照*规定设置防火标志;
4、掌握*区域的道路、消防水源、消防*重点单位、重点部位等情况,建立相应的消防业务资料档案;
5、掌握*区域的道路、消防水源、消防*重点单位、重点部位等情况,建立相应的消防业务资料档案;
6、制定消防*重点单位、重点部位的事故处置和灭火作战预案,定期组织演练;
7、指导培训义务消防队;
8、扑救火灾,保护火灾现场,协助有关部门调查火灾原因、处理火灾事故;
9、定期向*消防机构报告消防工作情况;
10、按规定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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